院团字【2014】11号
关于严肃2014年院级学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系团委、各院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院团委《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4年院级学生组织换届竞选办法》(院团字〔2014〕1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学院团委安排部署了院级学生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院级学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学生“三自”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各级单位要始终坚持遵章守纪的原则,在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4年院级学生组织换届竞选办法》(院团字〔2014〕10号)的框架内做好院级学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换届选举工作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院级学生组织实际,保证换届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广大学生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自觉遵守要求;要认真学习《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有关院级学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断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二、严明换届选举纪律
换届期间,广大学生干部,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讲原则、守纪律、顾大局、作表率,自觉做到“十个严禁”的要求:
第一,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
第二,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
第三,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
第四,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联谊活动等名义,搞非组织活动。
第五,严禁以送钱、物等方式搞贿选活动。
第六,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
第七,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第八,严禁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编造或传播谣言,诋毁中伤他人。
第九,严禁以威胁、强迫、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十,严禁伪造选举文件,违反选举程序,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或营私舞弊等各种违法现象发生。
三、严肃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
院级学生组织换届期间,各级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所属学生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切实遵守“十个严禁”。要充分发挥团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决不能任其滋生蔓延。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将对院级学生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反“十个严禁”要求的行为,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一经发现,先免去其职务。
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监督电话:7626358
学院团委举报监督电话:7626364
共青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