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防火、安全措施

发布者: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3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保安全的方针,制定本办法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

验室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模型实验材料贮藏室、大型电动实验设备,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教师课题实验由教师本人负责。

2、安全负责人职责

1)对初进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介绍有关防火、防爆等注意事项、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及使用方法。

2)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检査消防器材和仪器的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及易燃品的储藏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对拒之不听者可责令其离开实验现场。

4)管理员要随时检査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3、安全管理规章

1)实验人员要听从安全负责人的劝告,并积极协助其工作。

2)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内吸烟、饮食。

3)操作人员应了解各种仪器的性能、各类易燃危险的性质及有关消防知识,有扑灭初起火能力。

4) 离开实验现场时应切断水源、电源,熄灭火源。

5)学生实验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服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的管理;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现场。

6)教师或实验员不得擅自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学生。

7)严格按实验室规则和有关规程进行实验,并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秩序和整洁的面貌。

8)外来人员须经批准,或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

9)假期使用实验室必须事先提岀申请,由领导批准。使用期间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人对消防和安全负全责。

10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拉电接线使用其它电器。

11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要马上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

12坚持检查制度,由安全员、实验室负责人、值日教师和系部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査防火器材及门、窗、电闸是否完好

13发生意外时应立即报警(电话119,并组织人员扑救、自救和互救。

14)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将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